2024安徽農商行秋季招聘:法律知識練習題(3)
劉某以趙某對其犯故意傷害罪,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。因趙某妹妹曾拒絕本案主審法官王某的求愛,故王某在明知證據不足、指控犯罪不能成立的情況下,毀滅趙某無罪證據,認定趙某構成故意傷害罪,并宣告免予刑罰處罰。對王某的定罪,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?( )
A.徇私枉法罪
B.濫用職權罪
C.玩忽職守罪
D.幫助毀滅證據罪
正確答案:【A】
解析:
AD選項:《刑法》第三百九十九條第一款規定,司法工作人員徇私枉法、徇情枉法,對明知是無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訴、對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訴,或者在刑事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情節嚴重的,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;情節特別嚴重的,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。本題中,法官王某屬于司法工作人員,在明知證據不足、指控犯罪不能成立的情況下,毀滅趙某無罪的證據,認定趙某構成故意傷害罪,屬于違背事實和法律,枉法進行裁判。因此,應成立徇私枉法罪。故A選項正確,D選項錯誤。
B選項:濫用職權罪和徇私枉法罪是一般法條與特殊法條的關系,應適用特別優先于一般的原則,不再成立濫用職權罪,故B選項錯誤。
C選項:玩忽職守罪屬于過失犯罪,而本案中王某是故意犯罪,因此不成立本罪,故C選項錯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