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安徽農商行秋季招聘法律知識考點練習題(1)
根據我國憲法,下列說法中,不正確的是:
A.人民法院是我國的審判機關
B.上級人民法院領導下級人民法院
C.我國實行四級兩審終審制
D.專門人民法院不按行政區設立
【答案】B。
解析:《憲法》第128條規定:“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。”故A項正確;根據《憲法》第132條規定,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審判機關。最高人民法院監督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專門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,上級人民法院監督下級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。故B項錯誤;《法院組織法》第12條規定:“人民法院分為:(1)最高人民法院;(2)地方各級人民法院;(3)專門人民法院。”第13條規定:“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分為高級人民法院、中級人民法院和基層人民法院。”可見,我國法院分為最高院、高院、中院和基層法院四級,而專門法院并不在地方法院的范圍內,所以不是按行政區設立。另外,根據訴訟法律規定,我國實行兩審終審制。C和D項正確。故本題答案選B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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